太神啦!不鳥高等法院的撤銷原因,繼續1200萬讓鄭文燦交保 重複一遍高等法院撤銷的原因: 「再酌以現今通訊軟體發展程度甚易被用以聯繫勾串或影響相關 人未來陳述之可能性,在全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前,被告及其他共犯、 證人間是否仍有勾串之可能?」 白話文翻譯:「你他媽怎麼確定鄭文燦不會用line去跟共犯、證人串供,你活在什麼沒有通訊軟體的時代,是山頂洞人嗎?」 轉載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