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集由衛生福利部贊助播出) 高端問世全民獲利?李秉穎稱「圖利廠商」天經地義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812002221-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