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謠言太多圖卡做不完
本篇來聊聊舉手表決(再追加一張朝野協商圖卡)
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第1項,立院議案表決方法計有:
一、口頭表決;
二、舉手表決;
三、表決器表決;
四、投票表決;
五、點名表決。
看看「舉手表決」就是排在第一項
上面的表決方式最複雜的就是「點名表決」:由主席一一點名現場立委,詢問支持或反對。立委扣除主席外共112席,等於主席要問112次,若每次一問一答以1分鐘計算,表決一次可能就要將近2小時。(NOWNEWS)
517院會使用舉手表決
肇因於民進黨立委強行攻佔主席台攻勢漸強,基於一整天出現多次嚴重脫序暴力行為,多數立委按燈投票疲於奔命勢必增加議事混亂,由韓國瑜院長裁示進行舉手表決
而民進黨不服此裁定,多次提出抗議,但表決又失敗
改提「點名表決」多次,表決又失敗
試想,如果民進黨認為「舉手表決」是民主倒退、是會因誤算而「作票」、會是「不記名投票」(其實現在都有直播和鏡頭,技術跟三十年前也不同了,國會應該是進步得比民主進步黨的民主快)
那改了更為繁複的點名投票,就不會因為時間太過冗長,造成議事人員注意力不足而誤聽?不會發生有人變聲代點名的作票?如果說舉手投票很落伍,最近一次立法院有使用舉手投票是5月9日,上一次使用點名投票可是王金平院長時代呢?
而且如果當天點名點到送醫院不知道有沒有回到議場的委員
韓國瑜院長會不會又被罵冷血齁?
#當天真的表決有夠多次議事人員都快斷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