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5 #新聞深喉嚨預告
●5月24日將是中華民國史上一個特別值得記憶的日子,「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由「台灣第一位出櫃者」祈家威與台北市民政局提出的同性婚姻釋憲結果,15位大法官中12位同意,《民法》親屬篇第2章有關婚姻的規定,沒有保障「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所以違憲。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換句話說,大法官們以罕見的「日出條款」,使中華民國將在兩年內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但這會是問題的解決?抑或是更大鬥爭的開端?
●「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這段文字,被質疑是以一種「超廣義」的解釋,略過了現行法律對「家庭」的定義,甚至重新定義「家庭」。兩位大法官對此表示了不同意見,或部分不同意見,其中黃虹霞大法官直指,同性婚與異性婚有本質上的差異,大法官不應重新定義婚姻,也不宜僭越立法權。吳陳鐶大法官則認為一夫一妻是婚姻自由的核心內容,國際和我國社會皆未就同性婚姻形成共識,大法官介入,將阻礙人民就此議題辯論的機會。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的人權,婚姻制度攸關人倫秩序與社會及文化價值觀,應透過民主程序,例如公民投票,來形成其內容。黃虹霞與吳陳鐶的不同意見,其實都點出了「婚姻平權」的概念,其實沒有社會共識,但既然釋憲已成,社會該如何弭平這些觀念鴻溝與價值觀對立?
●748號解釋文另一項爭議,在於限縮立法權,卻又以一種模稜兩可的說法,製造政治爭議!「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這段文字,未來在立法院內進行政治攻防,將可能導向「修民法」,「立專章」,「立專法」,與「限期生效」等四種結果。在修法實務面上,初估至少牽涉110部法規,超過300條條文要修改,真能速戰速決嗎?而若是立法或修法稍有耽擱,兩年後,2019年正好是總統大選年,情勢又會如何演變?
●早在今年三月間,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就正確預言禁止同性結婚可能違憲,而這結果將是一顆「政治原子彈」!而果然,在24日結果出爐後,幾位最受矚目的政治人物紛紛採取了不同的「應變措施」。蔡總統依舊以文青式的語言「不知所云」,仍然不肯對修法或立法方式明確表態。而準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在競選期間曾說同性婚姻令他「毛骨悚然」,卻在釋憲結果出爐的第一時間,把自己的臉書首頁換上「看了會幸福的」彩虹,還說贊成修民法「立專章」。問題是,吳敦義現在的說法有辦法在藍營與其支持者間形成共識嗎?
●24日還有兩個與司法法制有關係的重大議題,幾乎被748號解釋文掩蓋,中監認定,前總統陳水扁出席餐會違反「五不原則」中的「兩不」,而停審中案件的法官也將發出傳票要求陳水扁受審,陳水扁會否不但等不到特赦,保外就醫也被取消?另一個重大司法爭議是,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貪汙定讞,在幾度遭駁回後,檢察總長顏大和最終還是替她提出了「非常上訴」,這又哪招?
●菲律賓南部民答那峨島上國家安全部隊近日與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有關聯的民兵發生激戰,出訪俄羅斯的菲國總統杜特蒂23日下令民答那峨島戒嚴60天,並縮短訪俄行程,提前返國,24日又表示戒嚴可能延長為一年。這是怎麼回事?伊斯蘭國在東南亞的勢力,擴張到足以發動局部戰爭了?
來賓:
政治評論員 沈富雄
立法委員 林為洲
立法委員 黃偉哲
立法委員 許毓仁
開放智庫發起人 張斯綱
實踐大學副教授 賴岳謙
來源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