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外在野大聯盟─「公民十問」第一問 賴清德的主權話術與虛構國號:團結十講背後的法理危機 作者:許文忠博士(台灣社會共好論…

黨外在野大聯盟─「公民十問」第一問
賴清德的主權話術與虛構國號:團結十講背後的法理危機
作者:許文忠博士(台灣社會共好論壇研究員)

2025年6月22日,賴清德出席扶輪社活動,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的第一講,主題為「國家」。在講稿中,他強調「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並引述「人民、土地、政府、主權」四要素,主張中華民國治權僅及台澎金馬,進而定義主權範圍。他援引台灣島上南島文化的歷史脈絡、《舊金山和約》的未定論,甚至用「中華民國台灣」一詞來強化其政治定位。

然而,從國際法、憲政原則到外交實務來看,賴清德的這場演講不僅充滿法理誤區,更在國際現實與憲政體制之間製造了深層矛盾與認同危機。如果任由此類話術成為主流路線,將嚴重損害台灣的對外地位與內部穩定,甚至使兩岸關係陷入不可逆的對抗風險。

四要素不是主權的保證:外交承認才是國家地位的關鍵

賴清德強調的「人民、領土、政府、主權」四要素,源自1933年《蒙特維多公約》,固然是判定國家存在的重要參考,卻非決定性的法理依據。國際法對「國家」的認定,不在於是否自我主張符合四要素,而在於是否獲得其他主權國家的正式承認。這一點,是台灣當前國際處境的最大現實障礙。

例如,索馬里蘭、北賽普勒斯、阿布哈茲等政權,長年擁有穩定人口、固定領土與正常政府運作,卻因缺乏多數聯合國會員國的承認,至今仍不被視為主權國家。台灣目前僅剩十餘個邦交國,自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後,即失去國際組織的代表席次。在這樣的情況下,單靠內部宣稱或歷史敘述,無法改變國際法與國際政治的基本邏輯。

治權混淆為主權,是法律與邏輯的錯位

賴清德一方面聲稱中華民國主權僅限於台澎金馬,另一方面又用《舊金山和約》強調「台灣地位未定」,意圖藉此反駁中國主權論述。這種雙重語言策略雖具政治動員效果,卻在邏輯與法律上完全不通。

若主權已屬中華民國或所謂「中華民國台灣」,則不應再以「地位未定」為抗辯;反之,若仍認為主權未定,則根本無從主張「台灣是主權國家」。這種話術上的自相矛盾,反映出政府在主權定位上的混亂與矛盾,也讓外交論述顯得虛浮無本。

更嚴重的是,將「治權」(de facto control)誤導為「主權」(de jure sovereignty),既違反國際法常識,也容易讓國人誤認當前台灣已獲國際普遍承認,進而做出戰略錯誤判斷。

「中華民國台灣」是語言操作,不是法理主體

近年來,執政黨高層頻頻使用「中華民國台灣」一詞,試圖整合歷史法統與現實治理區域。但必須指出,這一名稱並非《中華民國憲法》所認可,也從未出現在聯合國體系或任一邦交國的正式外交文件中。它既非國號、也非國際承認的主體名稱,完全是語言上的拼裝品。

國際法中並無「主權國名 + 地理區塊」的命名先例,例如美國不會以「美利堅合眾國德州」作為國號,德國亦不會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巴伐利亞」代表全國。將「中華民國」與「台灣」強行結合,只會突顯政權認同的矛盾與焦慮,反而削弱了原本有限但清晰的國際地位辨識。

憲法疆域不容任意切割:行政擅改主體即是違憲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與相關增修條文,中華民國的疆域涵蓋全中國,包括台灣、大陸及其附屬島嶼。雖然事實治理早已局限於台澎金馬,但在法理層次上,憲法並未改變對國家疆域的界定。行政機關無權片面改寫這一原則。

賴清德在演說中數度以「治權所及即主權所在」來定義國家疆域,實則已悄然進行「憲法再詮釋」。這種未經修憲程序的片面切割,不僅踐踏了憲政體制,也在根本上動搖了中華民國的法統基礎。一旦憲法被語言操弄摧毀,台灣將面臨不僅是外交困局,更是內部法律秩序的解體風險。

國際聲援非主權承認,錯誤包裝只會誤國

賴清德在講稿中多次強調國際對台支持,並援引外國政要、議會聲明、民間機構對台灣的所謂「肯定」。但這些聲明皆不具法律效力,多屬象徵性表態,並不代表該國承認台灣為主權國家。

以美國為例,《台灣關係法》雖保障對台安全合作與實務往來,但明確指出「不支持台灣獨立」,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歐盟與其他G7國家更是反覆重申其「一中政策」,這些國際組織從未在法律層面上承認台灣為獨立主權國家。

因此,將這些象徵性支持過度包裝為「台灣主權已獲認可」,不僅誤導民意,也將導致國際社會對我方話術產生疑慮甚至反感,進一步影響外交信用與談判信任。

「南島語族總統」?片面認同下的社會撕裂與合法性困境

在演講中,賴清德自我標榜為「南島語族的總統」,並強調台灣是南島語族的發源地。然而此一說法,不僅忽略了台灣社會中約97%的漢人族群構成與文化根源,更試圖以少數族群認同來重新包裝整體國家主體性,這種文化取代式的論述邏輯,極易引發族群對立與政治排他。

事實上,許多語言學、考古與人類學研究早已指出,南島語族的起源與傳播與中國南方沿海地區密切相關,甚至猛瑪象化石等考古發現也顯示其活動區域與大陸南部有深厚連結。賴清德將其本土化與排他性詮釋,忽視了這些科學證據,也漠視了歷史文化的實際流動脈絡。

台灣作為一個高度混合的移民社會,長期的歷史與語言發展早已使其文化呈現漢化主體、多元包容的特性。南島語族的確是台灣史的一部分,但從比例與政治代表性來看,南島語族僅佔台灣人口約2%。總統若以此作為自己身份與國族建構的起點,無異於以少數取代多數、以象徵壓倒現實。
更關鍵的是,從歷年選舉與民調來看,民進黨即使在勝選時期,其支持度也極少突破40%,這代表著有約60%的台灣選民,並未明確支持民進黨所推動的「主權獨立化」政策與片面國家敘事。若執政者以偏狹的文化認同、未經共識的歷史詮釋來建構國家論述,其政治正當性與民意支持基礎都將大幅削弱。

這樣的身份政治若持續下去,不僅將加劇國內族群撕裂、鞏固政治對立結構,也可能在兩岸互動中被視為挑釁象徵,進一步升高衝突風險。真正的團結不是選擇性地代表少數,而是能在多數認同中求同存異,尋求最大共識。國家認同的構建,若脫離憲政法理與族群實情,只會製造新的排除與仇視。

結語:立即回到法理現實,停止語言虛構

面對全球政經結構轉變與兩岸局勢升溫,台灣的未來不該建築在語言幻象與內部自嗨的國家敘事上。賴清德的「團結十講」若要具有實質內容,應立基於法理現實與國內共識,而非口號式的主權宣稱與歷史拼貼。

我們在此提出五點立即改正的核心訴求,作為政府理性調整政策方向的最低要求:

1. 立即停止將治權包裝為主權的誤導論述,並公開釐清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地位與主權困境。

2. 立即停止使用「中華民國台灣」這一虛構用語,改回憲法所規定的正式國號,避免國際誤解。

3. 立即回歸《中華民國憲法》固有疆域之法理定位,不得以行政命令或演說話術片面縮限國家範圍。

4. 立即正視「國際聲援」與「法律承認」的本質區別,避免誤導社會與戰略誤判。

5. 立即重啟兩岸理性對話機制,以保障人民安全與兩岸和平為最高原則,拒絕危險的對抗路線。

若政府繼續以話術掩飾法理空洞,以政治動員取代法制工程,台灣將不僅無法獲得國際承認,更將在內部分裂與國際誤判中自陷險境。主權不能憑想像建立,團結不能靠排他凝聚。和平與安全,只能來自理性與制度。

來源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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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will have to record that the greatest tragedy of this period of social transition was not the strident clamor of the bad people, but the appalling silence of the good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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