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修勇敢的去取得了蘇震清為首之立委集體受賄案的閱卷筆錄,該案中的行賄者李恆隆,在調查中說他也拿了100萬給黃偉哲。 執政黨諸公要不要好好的來說明一下,是李恆隆含血噴人,還是覺得錢太多要送黃偉哲100萬花花? 為SOGO經營權行賄立委,李恆隆認罪轉污點證人獲緩刑。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蘇震清10年徒刑(收賄2580萬元)、廖國棟8年6月徒刑(收賄790萬元)、陳超明7年8月徒刑(收賄100萬元)、徐永明7年4月徒刑(期約索賄200萬元)、趙正宇6月徒刑(財產來源不明170萬元、逃漏稅68萬元)。 神奇的是,在調查局筆錄有一段,北檢故意視而不見,未循線查辦下去,不到一個月後偵結,僅起訴上述立委。已經過兩年了,法院一審判決都出來了,你不要跟我說還沒收網喔。 雖然金額不大,但我還是很好奇。 誠心請教黃偉哲市長,你「被多牽進來」的「100萬」是什麼?那個「一條大條的啦」又是什麼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