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將人犯遣送大陸。
台灣:抗議!蔑視台灣主權!台灣犯人台灣判!
大陸:呂秀蓮都說依據國際法慣例,受害者在大陸我們可以優先審判呀。
台灣:抗議!中國打壓!台灣犯人台灣判!
大陸:好啊,人犯給你,但你要給我們受害者一個交代,不可輕判喔!
最後,台灣輕判。人犯出獄後繼續詐騙。
截至2016年,大陸已遣返六千多名台灣嫌犯回台。但多在台輕判。
而全世界,約有兩千多名台灣人在外國犯罪被外國司法機關羈押或審判。台灣並沒有向這些歐美國家抗議損害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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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大媽:公安大人,請一定要把詐騙犯抓到啊!
公安:放心,我們已經抓到犯人了!
大陸大媽:那人呢?錢呢?
公安:為了維護兩岸和平發展,人送回台灣輕判放了,錢也沒拿回來。你忍忍,這都是為了兩岸和平發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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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台灣人詐騙大陸人。
肯亞將人犯遣送大陸。
台灣:抗議!蔑視台灣主權!台灣犯人台灣判!
大陸:臥槽,人犯給你你還不是放了,我很難對這邊受害者交代。
台灣:騙支那人的錢剛好而已好嗎?不管,台灣犯人要台灣判!
大陸:你這種口氣我怎麼跟這邊受難者交代?一邊罵我支那一邊要我跟你合作?我是天生給台灣作賤的嗎?
台灣:總之支那司法萬惡不可信啦!
大陸:犯人都TM認罪啦,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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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委:還有人犯在馬來西亞,支那別想跟我搶人!
大陸:煩死了,都給你。
獨委:我們重視人權,支那那種沒有證據隨便把人抓起來的鬼地方,怎麼能夠信任?
法務部:好吧,既然你說大陸司法沒人權,把犯人送來台灣吧。
回台,在台灣罪證不足(犯案地及受害者不在台)無法羈押,釋放。
獨委:臥槽,把人放了是怎樣?法務部擺爛!
法務部:沒有證據就放人,這不就是你要的人權嗎?
獨委:那你不會跟大陸要了證據再把人帶來嗎?
法務部:那你不是急著先要人嗎?大陸調查不要時間啊?把證據送來台灣不要時間啊?自己錯了還怪人,告訴你,雪雪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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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你們台灣不想想怎麼減少犯人,整天只想著把犯人送回台灣輕判,什麼毛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