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除役這檔事。
其實一架飛機在漫長的生命週期中,引擎拆裝的次數可能超過一些人的想像。
除了機體結構檢查外,引擎本身也有使用時數規範,到達一定的使用時數會換上新的或是經過翻修的引擎,換下來的引擎則可能送去翻修後再安裝到別架飛機上。
也因此業界甚至有引擎租賃、類似訂閱式的引擎交換方案等服務,而買飛機時引擎方案也是可以跟供應商另外談的。
BOEING 777 ENGINE CHANGE (TIME LAPS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UR-lutN_vk
所以…
1) 不管飛機還是核電廠,都是超級拼裝車。在航太業,A國做中段機身、B國做椅子、C國做發動機、D國做……然後送到Z國組裝,是很正常的事。
2) 核電廠的反應器運轉執照期限到了,就跟飛機引擎用到規定的時數一樣,可以選擇翻修後繼續使用或是換新,不用因此把飛機(電廠)報廢。
3) SMR(小型模組化核反應爐)就有機會跟飛機引擎一樣整顆拆回工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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