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太太湯靜雯公開跟她指控的前員工「工作約定」,內容明顯涉及違反勞基法,按照過去民進黨的經驗,郭國文是可以被開除黨籍的,打自己老公的臉讓事件延燒快笑死。
首先,在郭太太公開的工作約定寫「每月工時超過,累積遞延至其他月份」,明顯就想規避掉加班費的問題。
這句話翻譯成白話文就是:「你加班我不會給你加班費,我把你存起來。你時數沒上滿,就算欠我的。」
挖靠!還有工時銀行的哦?慣老闆最基礎的工時結算規定都可以被「遞延」掉喔?
在勞基法的規定中:
第 23 條 要求薪資要定期發放(不能欠到年底)
第 24 條 規定了加班一定要給錢(且要加成)
第 30 條 規定了超時工作就是加班
意思就是說:雇主不能因為這個月工作比較多,就把多出的時數挪到下個月去抵銷(除非是法定的「變形工時」且經過勞資會議通過,但實務上也不可能這樣跨月無上限抵銷)。
這種「工時銀行」的做法,通常是為了規避支付加班費,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
上一個拿勞基法漏洞出來講的民進黨候選人叫蔡宜珊,結果被民進黨開除黨籍。
謝謝郭國文太太湯靜雯有機會讓郭國文被開除黨籍,一定是昨天吃飯郭國文沒付約會飯錢對吧?
黑特民進黨 The night is darkest just before the daw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