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邏輯也太荒謬,那以前這麼多案件,你衛福部當時怎麼不出來登高一呼:「都可以報導哦!沒有不能報!」 只針對台北幼兒園案是不是太雙標? 一個法源依據標準卻不一致的國家,不叫法治國家叫人治國家。 原來我們現在還是封建時代,法律只是參考用的,遇到問題不先檢討這麼多年為何不修法、不處理,現在面對輿論壓力就轉彎? 轉載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