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真的,後來政府就禁止束胸了。
#一百年前比open將還open的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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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北京大學哲學教授張競生出版《美的人生觀》,其中寫道:「我在此應當提出一個極緊要事即是「束奶帕」及為此目的的各種束縛物,都是應該廢除……女子有大奶部,原本自然,何必害羞。況且奶頭聳於胸前,確是女子一種美象的表徵。」
1927年,廣東省朱家驊向國民黨廣東省政府委員會提交《禁止婦女束胸的提案》,其中寫道:「查吾國婦女界其摧殘身體之陋習有二,一曰纏足,二曰束胸…… 纏足痛苦只及於足部,若束胸則於心肺之舒展,胃部之消化,均有妨害……且乳房既被壓迫,及為母時乳汁缺乏,又不足以供哺育,母體愈贏,遺種愈弱,實由束胸陋習,有以致之。」
1928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發布公函表示:「婦女束胸實屬一種惡習,不但有害個人衛生,且與種族優勝有損。亟應查禁,以重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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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 fact
胡適曾經在中西女塾演講時提到,中國人不配當母親的原因是因為中國女性的胸部被束胸壓著,導致胸部很小。因此應該開始實施放胸主義,讓中國的女子都有大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