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雖然這首歌很難聽、詞的內容也亂七八糟,我尊重你們的藝術,但為什麼歌曲最後寫「補助單位:文化部」? 如果這首歌拍攝是文化部補助的不就有問題嗎?內容為什麼可以攻擊在野黨? 當然,你們也可以說是補助你們要辦的演唱會,但為什麼寫在MV最後呢? 這也就符合了,過去在野黨堅持要刪除部分預算的原因,因為政府出錢養這些側翼,這些側翼也開心的跪著要飯,再來罵在野黨幹嘛砍預算。 花人民的錢,洗人民的腦。 合法的飯妳不要嗎? 轉載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