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陪審制度」的話我ok,可是「人民擔任法官」……這難免讓人聯想到毛澤東推動的「砸爛公檢法」以及當年流行於對岸的「人民法庭」,各地由村民成立的「人民法庭」製造了數以萬計的冤假錯案、甚至造成大批無辜百姓被錯判殺害…… 還是不要惡搞法院比較好吧? 右圖來源:《文革時期中國農村的集體殺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