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桃園狂笑姐黃瓊慧又又又又又翻車啦! 關於幼兒園附近蓋加油站,來看桃園市政府經發局怎麼回應的: 「本案加油站是在109年申請(時任鄭文燦市長),歷經4次興辦事業修正後,本案於111年8月檢送最終版,經各單位審查符合規定,該公司於111年12月16繳納農業回饋金,故本案既已審查完竣,後續為發文作業」 人家不但在鄭文燦任內完成審查,還繳了費用,請問是誰的責任? 而且主管機關經濟部還「裁定訴願不受理」,為什麼黃瓊慧不敢跟經濟部抗議? 題外話,黃瓊慧用的「貓膩」,這個詞的發源地是中國北京,不但是對岸用語,還是「北京方言」,用北京話來質疑桃園市長,是不是中共同路人? 轉載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