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上節目是這樣說的:「有一次還直接抓到有人在他家門口裝了針孔攝影機,自己覺得這個人可能想知道他的作息、可能想看有沒有帶誰回家。」
「大家知道摩托車會有螺絲,這個人把電池收在坐墊下,拉了一個攝影機出來,假裝是摩托車的螺絲,以這樣的方式偷拍,自己報警之後,不到一個小時,那輛摩托車就不見了,車牌自己有拍下來,但是追到目前仍是死局。」
來,我們看一下警察局的回應:
1.警方看過該摩托車的監視器影像及車牌辨識系統查證,但「查無不法情事」,也就是說可能根本沒有想知道沈伯洋幾點起床尿尿的問題。
2.沈伯洋說查到後來是死局,但警方的回應清楚表示「查無不法當下已立刻告知沈伯洋」。
真是奇怪了,都查到車牌了,除非這個人真的會元大鷹的藍蝶華雲遊身步、武當派的梯雲蹤,不然怎麼會抓不到人?
有一些媒體寫「警方曾詢問是否要完成報案手續,進一步傳喚可疑機車騎士到案說明,沈當時表示「不用」」。
結果昨晚沈伯洋立刻起乩反駁說他沒說不用提告。
啊都有車牌了,不提告是衝啥毀?
如果是媒體跟警方瞎掰你也應該選一個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