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蔣主席說要以德報怨。
這種寬厚的心態,對往後的中日關係,甚至整個東亞世局都有很大的影響。
並不是以德報怨,就不要求日本賠償。跟日本求償,還是有的。
然而提到戰爭賠償,就牽涉到一個問題。
中國與日本是什麼時候開打的?
對日宣戰,是日本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以後,那已經是1941年12月的事情了。那麼,前面中日兩國不宣而戰的時間,算不算?究竟賠償,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判定?
還是說,我們應該把視界放更大一點(?!)
====
選項(甲):
豐臣秀吉16世紀侵略朝鮮,間接導致明朝日後的衰亡。
====
選項(乙):
1874年日本侵略台灣南部的牧丹社事件,讓近代日本走上對外侵略之路。
====
選項(丙):
1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逼迫清朝割讓台灣及遼東半島,賠償日本兩億兩。
====
選項(丁):
清朝末年,日本暗中資助孫中山先生革命,導致日後清朝被推翻。
(可以參考張家鳳的《中山先生與國際人士》這本書)
====
選項(戊):
1900年,日本參加八國聯軍,讓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嚇到「庚子西狩」。
====
選項(己):
1928年,北伐期間,日本對南北兩軍分別動手,在5月3日在濟南對國民革命軍進攻,是為五三慘案;6月4日在皇姑屯炸死奉系領袖張作霖。
(從此以後,《蔣中正日記》當中,就出現了「雪恥」的欄位)
====
選項(庚):
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佔領東北、熱河全境,成立滿洲國。
====
選項(辛):
1937年,七七事變,抗戰爆發。
====
該選哪一個,做為向日本求償的時間點呢?
因為顧維鈞來電,美國希望各國在1946年8月10日把損失統計整理出來,所以8月2日,行政院召集了戰時損失賠償委員會會議,當時決議,就從七七事變開始,算到日本在東京灣簽下降書為止。
大概算了一下,關內的部分,以1937年法幣幣值折合美金,是三百億美金。(因為關外先是被蘇聯佔領,後來大部分領土又被共軍侵奪,沒辦法計算)
這個說法,不是大家都同意。
參謀總長陳誠在國防部部務會報召開的時候,說應該要從九一八事變開始算起才對,關外的損失也要想辦法算進去。
把中日戰爭的時間往前推,不是陳誠獨有的想法。
像是9月3日抗戰勝利紀念日這天,在八十年前,1945年,國民政府免徵田賦令上就寫:
「甲午以來,日本軍閥挾其暴力,多方蠶食中國,九一八後,變本加厲,囊括我東北各省,及至七七,竟在我蘆溝橋挑戰起釁,其進而欲併吞我國家之野心,灼然如見。……八年寇氛,一朝澄清,湔雪五十年之國恥,光復二十省之河山。……」
是不是有點像1918年一次大戰結束以後,法國對德國算到1870年的德法戰爭割讓亞爾薩斯、洛林一樣。這問題很難解啊。
國防部把陳誠的意見送上去之後,外交部回應,這樣很為難,而且依他們的判斷,美國是不會同意的。
所以,最後就是從七七事變開始起算。
只是有一點小小的改變,結束時間改成日本宣布投降的那一天,而不是簽降書的那一天。損失統計金額則是三百一十三億多美金。
不過,在求償說帖裡面,還是有寫到日本從1931年起就開始侵略中國。
(附註:各縣鄉鎮的損失,都在國史館「賠償委員會」史料裡面,已經公開了。)
那,我們有拿到這三百多億美金的賠償嗎?
當然沒有。
因為種種的因素,包括美國後來的態度,戰後日本重建的需求,以及對日和約簽訂等等問題,就只能這樣了。
最後最後,大家知道當時的駐日代表團很努力嗎?
他們把甲午戰爭時,日本的戰利品,北洋艦隊鎮遠、靖遠軍艦鐵錨各一,錨鍊一百二十呎,十二吋主砲砲彈十枚,都拿了回來。(可惜1949年青島撤退時沒有帶出來)
可以看《亂世逐夢航海王》第柒章「奉派駐日本擔任海軍武官」,鍾漢波將軍當時奉派駐日代表團的故事。
附圖:十年前,抗戰勝利七十周年的紀念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