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有一點基本中文閱讀能力的人,都能看出曹興誠前後兩次自己的說法就充滿矛盾跟自我打臉。
最初曹興誠強調的是私人交付(給了支票但不限定用途),後來則強調為公司透過正式管道捐贈。
第一次說法中的捐款流程講得比較個人、隱密,未確保款項進入清大帳戶。
第二次說法描述的則是公司捐款給清大。
奇怪了,聯電捐款應該是用公司名義跟清華大學公對公的正式財務管道匯款吧?
曹興誠一開始講的是他私人拿支票給沈君山,這完全是兩個概念欸!
曹興誠怎麼又不解釋支票的事情,邏輯跟說法一直跳來跳去,你是跳跳虎嗎?
你自己跟沈君山的棋局,輸贏應該自負,怎麼會讓公司去付錢呢?
那這張支票是否存在?
人已經過世了,說清楚吧,這是在汙衊往生者的清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