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今日鄭正鈐委員質詢,要求蘇貞昌院長承諾:
「1.不會將現存於核四廠一號機的燃料運送到國外,2.台電公司會依法提出核四廠建廠執照延期申請」
藍委要核四燃料棒先不運國外 蘇貞昌:可問侯友宜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003310141.aspx
本人回應如下:
很遺憾蘇院長只會耍嘴皮子,把問題推給侯市長。核四廠雖位處新北市,但為國家重大建設,除非蘇院長的意思是,想讓位給侯友宜來當行政院長,實現跨黨派共治內閣,本人表示尊重。
關於核四建廠執照,若台電不提出展延,即將在2020年底到期。想當然爾,經濟部會壓著台電不要提,這樣經濟部和原能會也不用審。核一二三的延役申請也是這樣被打掉的。
若不維持核四廠封存,台電立刻會面臨廢廠的三千億元虧損導致破產,對民進黨來說將是「動搖國本」的統治危機。所以在會計師簽核的財務報告上,官方都堅持「政府尚未明確指示」所以繼續封存,核四廠也繼續繼續帳列資產。
核四廠在2014年曾展延建廠執照,即將在2020年底到期。當年申請展延,是跟封存計畫併案審查,今年會如何處理?若無法順利展延,建廠執照到期被廢止,官方就不能再用「維持封存故帳列資產」自欺欺人,台電則會立刻面臨破產危機,也可能剝奪全國人民在2021年進行核四公投的民主權利。
要注意釋字第520號「政院停建核四廠應向立院報告?」,扁政府行政院片面停建核四,未經立法院同意,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於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廠燃料」既沒有經過行政院長專案報告、也沒有經過立法院詳細審議,僅僅只是徐永明委員在經濟委員會預算案的附帶決議,且非「預算通過之條件」,故只有建議性質,完全沒有拘束力。
要嘛,請民進黨堂堂正正做出院會決議,直接廢止核四。要嘛,就以全民公投決定。不應該用賤賣燃料棒、廢止建廠執照等小手段,白白浪費全民三千億資產。
本人呼籲在野黨應嚴格監督全民資產,必要時,應提起定緊急狀態之假處分,確保2021年全民公投權利,甚至再次提起釋憲,維護民主法治原則。即使是反核的時代力量,也應支持用民主決定核四去留,解決撕裂台灣三十年的政治爭議,不應作為民進黨戕害民主的附庸政黨。
核四公投領銜人 黃士修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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