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先生,2020年5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已針對你對《食力》提起的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宣判駁回了你的聲請,《食力》無需針對報導你關於「台鹽減鈉鹽產品驗出輻射值」一事而賠償你提出的100萬元損害賠償,也無需在四大報刊登對你的道歉啟示。
僅為了257字的「輻射鹽」報導,你就對《食力》提起兩次訴訟
你與立委高金素梅、核工專家賀立維等人於2017年9月23日召開記者會控訴「台鹽減鈉鹽產品含有鉀-40,並檢出輻射值超標」一事,被《食力》列入當年度食謠言排行榜,並刊載在2017年12月20日〈2千萬人都驚呆!2017年最多人傳的食謠言就是他們!〉一文中,這257字的報導文字如下:
第五名「健康鹽不健康?台鹽減鈉鹽竟含超高輻射?」則是因立委高金素梅與環保人士方儉、核工專家賀立維等人指控台鹽「減鈉鹽」含有鉀-40,並檢出輻射值超標。但其實仔細看新聞就會發現,他們是用建材中鉀-40含量不得高過10貝克/克的標準,來與台鹽健康減鈉鹽中的鉀-40檢出值8.860貝克/克作比較,認為吃進人體的鉀-40應該比建材的標準還要低上許多才對,但其實鉀-40是原本就存在於人體的天然放射線,就算全年食用,所吸收到的輻射值也相當於搭乘飛機往返台北與紐約一趟所受的宇宙輻射劑量,且重點是這個檢測值並未超過法定標準。
你因為這個段落,2018年對《食力》提起「加重誹謗」的刑事告訴,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食安問題本是可受公評之事,《食力》報導亦並沒有誹謗故意,因此不予起訴。但你在2020年1月競選立法委員期間,為炒作話題與個人選情,又召開記者會控訴《食力》並再次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並索賠100萬元,法院如今再次判決認定《食力》無需賠償,卻也讓我們對於你不斷興訟、阻礙新聞自由與科學價值而深感無奈。
針對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發表「台鹽減鈉鹽含輻射」的言論,《食力》在2018年報導澄清後,方儉持續以法律途徑希望《食力》撤下報導並道歉賠償。但我們在此重申,《食力》堅決不退,未來也將持續監督。
來源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