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一下我們高等法院退回五次堅持要認定「有改善可能」的是什麼樣的人: 「高雄市師鐸獎退休女老師命案,兇嫌劉志明被依強盜SA人罪,接連5度判處S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上午更4審宣判,認為劉嫌並未搶奪被害人現金,#並有更生改善可能性,因此改判無期徒刑。」 #廢S的吠物真的越來越荒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