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年前,同樣的網路霸凌事件造成輕生,黃瓊慧發文道歉說:「從今以後,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慎言。」
九年後,一名癲癇患者發病的影片被放上網(臉沒有打碼),後續有類似的相關文章黃瓊慧迅速留言說:「我狂笑不止」
這證明了幾點:
1.黃瓊慧過去道歉的說詞,只是應付網路負面輿論的做法,她在網路霸凌的事情裡從未反省,而且變本加厲。
2.黃瓊慧九年後當上議員,是擁有話語權與公共資源的民意代表,在所有人有眼睛都看得出來,該篇文章在嘲諷「癲癇患者口吐白沫」,她卻留言嘲笑,不但身為人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對生命沒有同理心、更在九年後助長網路霸凌的歪風。
3.事後在桃園社群被民眾質疑,她裝傻說不認識這位往生者,甚至疑似刪除自己嘲笑的留言,至今沒有任何表示,假裝沒這件事就蒙混過去。
九年前,有一個網紅「qn黃拉結」涉入網路霸凌事件,九年後,全中華民國只有一個議員在嘲笑癲癇患者發病,HOW OLD ARE YOU 怎麼老是你?
如果今天可以容忍這樣的議員做這種事情,那我們到底給下一代是怎樣的一個教育觀念?
同樣的事情發生兩次,選擇放過,出現第三次不幸事件,我想也不會再感到意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