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我們天龍王最擅長的 #省小錢花大錢: 簡單來說就是,當初簽約買東西的時候柯文哲貪便宜,買一些不堪用的便宜貨,結果現在議員要求全部要換成可以用的,當然就要加錢,這時候他又出來綠茶說自己很會省,別人亂花錢——問題是,#柯如果當初不買垃圾,#現在繼任的人需要另外花錢幫柯收爛攤子嗎? 我本來不想寫這篇臉書,但看柯市長如此咄咄逼人,我就不忍了。 柯市長你說你忍了台智光8年,但我看來,因為你8年的漠視,才產生今天的結果。你不但沒有把母約解掉,還在106年把警察局的監視器全部與台智光再訂定一個專案網路的子約,109年在這專案子約訂明3M費率月租費2200元。 在你編列112年警察局監視器預算時,是23%用3M,77%用2M,所以你的預算才會編4.6億,但你留給蔣市府因複議失敗,議會但書要求全部都要用3M,所以依照你簽的專案子約2200元,加上今年增加的量,當然就要編5.5億(後來議價後約5.02億)。 問題不在速率,問題在於費率。不必問蔣市府,所有的答案都依照柯市長製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