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A社有合約糾紛,派同事小鄭出去談判,臨行前,主管問小鄭:你的目標是什麼?預計為公司爭取哪些利益?
小鄭說:
-A社自稱市佔率比較大,我們談不贏
-最好不要提任何訴求以免得罪A社,A社要什麼我們就給他什麼
-A社想要我們台中分公司、新北分公司,我打算都給他
-A社如果要吞併我們公司就給他吞,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也沒什麼不好
主管再次問小鄭:我是問你為本公司爭取的目標是什麼,是你想要什麼,不是A社想要什麼
小鄭:我的目標就是促成本公司跟A社合作,被合併也是一種合作,雖然本公司倒了,但A社變大,這樣不好嗎?
你是主管你會怎樣?
我會叫小鄭回家吃自己,他媽的領誰薪水都搞不清楚。
小鄭代換成腦藍跟舔共仔,A社換成民眾黨或共產黨,這就是一般選民/支持者在藍白合、對共立場之類議題看到的狀況。#只重視敵人的立場,#沒有甚至不敢提自己的立場,未談先跪,你覺得大家敢不敢讓小鄭代表本公司出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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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不是說「不用考慮A社要什麼」,而是作為本公司的代表,應該要 #優先考慮本公司利益、提出 #基於本公司立場出發的訴求,A社要不要接受是他的事情,小鄭講不出來、不敢講我方要什麼,那抱歉,在這個談判裡他不應該以我方代表的身份參與,他甚至不應該留在本公司,應該直接送去A社那裡端茶遞水當他家的小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