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舉雙手贊成政府把這種垃圾共匪組蔑掉,有一個抓一個,一隻都別讓牠們跑了。 不過就是有一點疑問,同樣是 #收共產黨的錢吸收成員企圖武裝造反、#企圖攻極軍營並洩漏軍事機密、#試圖引共軍入台,為什麼「鹿窟事件」「二二八事件」叫做「萬惡國民黨迫害有志青年」,我們還要用稅金賠這些老共匪一人一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