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訊息的假訊息
12月24日我一篇談政府稅收超徵和財劃法的文,被事實查核中心拿來當查核範例,然後還判定內容錯誤。事實查核中心可以有他的立場,但因為那個中心和臉書有合作關係,所以我那篇文也被標註是有問題的文,凡是分享那篇文的,都會被臉書警告;而我那篇文也被臉書標註「缺乏背景資料」。
查核中心的文寫的落落長,重點不多。大概就是第一,是超徵的錢不是全部給中央,有些是要分配給地方的,所以數字不對。第二,是去年超徵,不代表今年會超徵,所以以此來推斷未來超徵可以給地方沒道理。第三,超徵經費要使用,也必須經過立法院審查,所以也不是所謂的私房錢。
他這些內容多少有點道理,但和我寫的卻是八竿子扯不上關係。我整篇文章就不是在說「超徵的錢可以分配給地方」一定夠用,而是在闡述政府說財劃法重新劃分後中央沒錢,但事實是這幾年政府超徵金額龐大,且已經成為常態,所以我懷疑這樣的超徵根本就是故意為之。
而既然政府可以在「短估政府稅收」的情況下還是編得出預算,可見得在收支上中央政府實際是有很大餘裕的。而這樣的餘裕,是足以彌平所謂「財政收支劃分法造成的缺口」的。
至於「私房錢」之說,我說的是中央要跳過「總預算」審查程序,事實查核中心卻用「不需立法院審查」來偷換概念。這不是假訊息,甚麼是假訊息?還是說我寫個評論,只能用政府的新聞稿當基礎?
事實查核中心這篇查核文,就只是一篇洗地文。就算臉書要降我的流量,我還是要寫出來。
#TFC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把不夠配合的員工降職這種爛事要不要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