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訊息的假訊息(承上篇)
關於 TFC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錯誤】網傳「政府今年超徵5,100億,給地方政府3,753億,不影響運作」?」事實查核文是假訊息,進一步分析如下。
這一篇文圍繞在「稅收超徵」和「稅收剩餘」的不同上。但問題是,這並不是「稅收超徵」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為什麼會超徵」和「超徵要怎麼用」。
對於「為什麼會超徵」,這篇查核文通篇沒有談到。而事實上,這也是「超徵與經費分配給地方是否會影響中央財政」的關鍵。基本的假設,並不是「超徵的可以分配給地方」,而是「超徵表示稅收估計失準。但既然在失準情況下預算可以足額編列,可見得中央政府在財務上是有餘裕的。如果歲收估計準確,按照財劃法把經費分給地方,足足有餘」。
事實查核中心提到的觀點是,「今年超收,不等於明年也超收」。但卻沒有提到「年年大幅超收」的問題。關於這一點,學者石恩銘、陳國樑在2023年一篇「稅收超徵的財政紀律觀點與解決問題之道」期刊論文提到「政府現行的稅收預估欠缺統計預測應具備之良好特性;近年來的稅收超徵問題,並非單純的景氣循所致,很可能存在人為低估或制度扭曲問題。」這個「人為低估」很值得玩味。
而在「超徵怎麼用」上,查核文只提到了「不能隨便用」,不會變成私房錢。但其實學者對此也有過很多討論,大多都認為「稅收超徵」至少會「讓政府多一筆錢來使用」。比如說前一篇論文就提到,稅收超徵「對政府而言,形成一筆預算外資金,可以避免舉債壓力」、「為政府保留財源籌措的彈性空間」。
而從實務看,除了2023的超徵,像2022年超徵,蔡政府的決定:
「總統蔡英文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而外界關注稅收超徵了4500億是否會發券,又或者是現金補助?總統對此在會中表示,因為中央的稅收,占了3800億,初步規劃1000億,會用來撥補勞健保基金的財務缺口,還要挹注台電資源;還有1000億,是要投注加強韌性經濟方案;至於其他的1800億,除預留一定財源,以備不時之需以外,會適時研議和全民共享的可行方案。」
雖然大部分經費是用來「還債」沒錯,但健保虧損、台電虧損,其實都是政策因素。尤其是台電虧損,肇因於高額綠電和最便宜的核電逐漸減少,妥妥的政策問題。就算經過法定程序動支,本質上還是「把超徵拿來當私房錢用」無誤。
而這幾年包括這篇查核文,都不斷強調超徵應該拿來「還債」。但事實上,真拿來還債的有多少?政府每年都編有還債的預算,超徵可以「多還」;但2019年超徵390億,只有50億拿來多還債;2021年超徵3252億,只有350億拿來多還債;2022年超徵4002億,只有540億拿來還債。大概都只占超徵的1成出頭。
最扯的是2024年超徵的4000億,財政部長莊翠雲去年11月在立院答詢,朝野立委都建議要增加還債額度,有希望至少一半拿來還債的。但莊翠雲承諾的是多少?答案是150億,還不到超徵金額的4%。
依照預算法第59條,「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應按各月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也就是說,超徵其實是應該繳庫的。但從上述情況看,根本不是如此。而財政部每年都說還債優先,但事實卻是還債比例很低,等於是自己打臉自己,無疑就是想把錢拿來「當私房錢優先」。
查核中心所謂的查核文,大量使用官方說法,而且避重就輕。其實比把我的那篇文列為「錯誤文」更嚴重的,他還把張啟楷的臉書文也列上去了。張啟楷的文我看了,他也只是把超徵當成中央掌握大筆資源但沒有好好利用的例子。是說查核中心洗地洗到連立法委員依憲政體制監督政府都要管嗎?
就是無恥。
#待續
來源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