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刑標準突然就看不懂了 】
2014年某日,一名退休的陳姓女教師在回家路上遭到陌生人隨機搶劫、性侵,最後被以 #鐵鎚敲擊14下死亡,屍體也被殘忍破壞。
然而,兇手劉志明曾五度遭判死,卻因為大法官宣布「#死刑部分合憲」,如今得以逃過死刑判決。
陳女的兒子說道:「你們不會了解家屬的情況,我現在看見鐵鎚還會怕,看見敲打動作也會怕,出門還會帶瑞士刀……」
➤女教師家屬出面
陳女兒子回憶,當年在殯儀館看見母親遺體,頭顱被鐵鎚重擊14下破裂,#下體被咬下與身體分開,至今仍讓他受創。
而母親被殺害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兇手 #心情不好、隨機找人洩憤,更過分的是,台灣有少數人還組成 #共犯結構 幫兇手脫罪,包括特定法官、對方辯護律師等。
「#維護人權不等於廢死,你們認為在幫助兇手人權,其實只是在踐踏更多人的權益,破壞台灣人對司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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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丈夫則說,兇手在二審後開始有3位辯護人,還聲請指定與李茂生一夥的醫師做精神鑑定及心理衡鑑,而他從頭到尾卻只有1位辯護律師。
2018年,法庭攻防重點移轉到「犯人是否真的搶了2000元整」,最高法院法官開庭時,還當庭告誡對方辯護律師,為何 #未要求被害者方提出2000元證明?最後稱證據不足宣判撤銷強盜罪。
陳女丈夫表示,最高法院最後改判犯人無期徒刑,理由為「有教化可能性,#非情節最嚴重之罪」,並在大法官釋憲後火速宣判無期定讞。
但,什麼才是情節最嚴重之罪?
「#台灣的無期徒刑實際上就是有期,#只會有殺人犯對家屬造成的無期傷痛。」
➤政府不保障人民不被殺死,卻保障殺人犯不被判死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像是犯人有3位辯護律師、法官、廢死團體幫他說話,被害者家屬卻只有一位法扶律師,長期在司法體系屬於弱勢者。
甚至,#大法官憲判字8號 讓師鐸獎退休女教師案成為釋憲後逃死的首例。
憲判字8號將造成社會不安,因為大家不知道誰是下一個被搶劫、性侵、殺害的受害者,也無法確定家屬能否討公道。
#成為壞人的保護傘 就是大法官送給台灣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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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風傳媒網新中心後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