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關於反核方將於12/10(五)召開記者會宣稱「核四的地震值高達1.098~2.705g」,我們預先回應如下。
一、
反核方宣稱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110年2月完成「龍門電廠地震危害與篩選報告」,公部門的重要研究報告,為何是由反核團體夥同立委開記者會公布?如果今年2月真的有這份報告,今年4月行政院就不需要拿區區2公里的S斷層出來講,因為中央地調所報告白紙黑字寫S斷層非能動斷層,符合美國核能法規,沒有安全問題。
根據原能會110年4月之《龍門電廠地質再調查小組建議事項總結報告》,第71-72頁提及「李錫堤教授說在原能會開會聽到國震中心報告核四最大地震加速度達到2點多G」,原能會已澄清「經詢李錫堤教授,其表示其所指為十萬年回歸期之加速度值。十萬年回歸期之加速度值並非進行機率式地震危害分析之GMRS並非作為耐震評估之加速度值,核電廠之耐震設計係以定值法地震危害度分析所得,不宜直接用數值大小比較之。」
地表加速度1~2g,類似日本311大地震,長達500公里的超級大斷層,才能引發規模9地震,而且福島核電廠也沒有因為1~2g的地震而出事。台灣最大的斷層是車籠埔斷層,差不多100公里,不會有規模9的地震。七級地震約0.4g,如果發生在北海岸,台北市與新北市先毀一半,對核四廠卻只是基本中的基本。
2g以上加速度是什麼概念?大概等同把整座核四廠放在雲霄飛車U型軌道衝。我們認為,楊木火先生又犯了斷章取義的毛病,日前他在政論節目上也拿出同一份數據,卻被發現他是把SSHAC Level 3(核能設施地震危害重新評估計畫)的某些假設條件扭曲,看錯表格。竟有反核學者頂著博士教授頭銜跟著起舞,這是一種學術詐欺。
二、
同樣根據根據原能會110年4月之《龍門電廠地質再調查小組建議事項總結報告》,第37頁提及「據中央地調所108年9月2日『核四廠區附近海域地質資料討論會』會議決議,假設F2為活動斷層,F2-F7-F8-F4(包含線型10a, 10b, 10c)斷層以及其向東延伸斷層,採用臺灣與美國常用之地動預估式進行核四廠強地動初步推估,其PGA值平均為0.57g。」
此地動值雖高於核四廠最原始設計基準值0.4g,卻低於實際建成的地表耐震值0.66g,以及反應器廠房耐震值1.32g。也就是說,即使接受陳文山教授等人無科學證據的誇張假設外海斷層相連,核四廠現在耐震仍然足夠,而且不滿意還可以再加固。
中央地調所一直不願意承認陳文山的假設,是因為一旦接受,全國建築的耐震標準將會翻天覆地,整個雙北都必須夷平,只為了反核團體要幹掉一座核四廠。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座核電廠是因為地震出事,包括日本福島。所以請反核方與其不斷跳針,不如先要求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雙北市立即淨空遷都,整個北台灣不適合人類居住。
2021.12.09
黃士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