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傅總召官邸之荒謬與可笑-根本無法構成選罷與反滲透法的真整肅】
今(14)日北檢搜索傅崐萁總召與徐榛蔚縣長官邸的員工宿舍,然後中央社等媒體大張旗鼓地強調傅總召贈送大陸採買來的修容組當競選小物,是涉嫌違反「反滲透法」,及意圖選立法院長與總召而違反選罷法,然後才默默地小小提到商業會計法。本唬特別請教相關案件的法律工作人員,確認有3大荒謬之處:
(一)全國競選小物95%以上本就來自大陸
修容組小物來自大陸根本不能證明甚麼。許多候選人為迴避「30元門檻」,向競選小物供應商採購1分都不會超過30元,然而實務操作的結果,當然都是向大陸工廠採買,不然不可能壓低價格。而且民進黨人的競選小物,一樣許多出自大陸工廠,台灣供應商只是幫忙貼貼紙。
(二)此案根本沒有選罷法適用空間
傅崐萁總召除了喊一喊炒新聞焦點外,根本沒有參選立法院正副院長,國民黨團內自始至終就是推舉韓國瑜院長出馬,連預選投票都沒辦過—更何況傅總召本身就一直是韓院長的忠實支持者。因此傅總召雖然送很多競選小物給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們,但何來選罷法之適用?稍晚有些綠媒又鬼扯,是因為要選總召所以賄選!?更荒謬了。黨團總召從來不是選罷法規範範疇,何來賄選。而且歷屆立法院與各地議會有意競選黨團總召的人,幫比較沒實力的候選人募款籌競選小物與看板時有所聞,甚至是種傳統。按照這荒謬邏輯,北檢是不是該辦一辦所有總召?
(三)反滲透法更是無根之樹
反滲透法是非獨立法,所有反滲透法案件成立要件,是必須有「違反各部選罷法情事」,而這些違反選罷法的作為,來自境外敵對(通常是指中共)指示或資金。連選罷法都構不成,何來反滲透法適用?
除了上述荒謬三點,還有2點非常可笑:
1.搜索伊始,馬上又偵查大公開,綠媒黨媒全部講得活靈活現。
2.北檢說是2月14日有人告發,喔,原來是溫朗東啊。以前一般這種三流名嘴告發的案件,那件認真處理了?但今年先有八炯胡謅,內政部、國安局就動起來大發專案清查,還要軍公教公股都去簽切結,好像大家很閒,然後情色消費沒帶夠錢的溫朗東告發,就認真地去搜最大黨總召和縣長的官邸區域。
看一看北檢檢察長,王俊力啊,那不奇怪了。先前當桃檢檢察長,鄭文燦案被壓住,後來空降到調查局逍遙,一堆綠營大案繼續直接無聲無息,但王俊力一走,突然都瓜熟蒂落,正義伸張,而王俊力回到北檢當檢察長,北檢更是表現精彩,令人嘆為觀止。
黨與某些法綠人,真的不斷刷新三觀。
※韓非子亡徵節錄:「好以智矯法,時以行雜公,法禁變易,號令數下者,可亡也」(喜歡用奸巧的智慧來曲解法令,常常以私人利益擾亂公事,法令不斷改變,號令前後矛盾的,可能滅亡)
來源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