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發!「吾賴」政府違法剋扣地方的救命補助款】
今年的中央總預算創台灣史上新高,總支出高達3.13兆,中央卻片面刪掉全台地方政府的補助款636億,宜蘭縣便一口氣被砍了25.5億。再強調一次,這不是預算調整,而是違法剝奪!
這筆補助款已通過立法院三讀、總統公布,是《預算法》第2條所明訂具法律效力的「法定預算」。根據釋字520號解釋理由書及協同意見書,行政機關「必須」依法執行,並沒有拒絕執行法定預算的憲法法源依據,否則不符合依法行政。
我們可以回顧民進黨1月在臉書作的圖表,縱使造謠藍白刪預算,卻也將這一點標示得非常清楚:「立法院不可能刪凍中央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計畫補助款,及公務員的薪資等法律義務支出,且藍白在野黨,對於地方補助款,根本一毛都沒刪,因為這些都是中央法定支出。」
另外,依據憲法147條,中央本應謀求地方經濟發展,地方補助款乃憲法義務,竟還違反《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補助不得低於前一年度」的規定。不論是中央總預算案還是新修正的《財劃法》,兩者都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縱使提釋憲,在被宣判違憲以前,法律效力「不受影響」。所以說,執政黨也不要再扯釋憲當藉口,行政院主計總處現行的作為,就是違法!
因此,我今天在委員會當場告發政府公務員涉嫌違法剋扣地方補助款,可能構成《刑法》第129條第2項「違法抑留剋扣罪」,以及《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1款之抑留剋扣罪!
我相信,主計長過去曾任職於台南市政府主計處,想必非常清楚這些錢都是地方政府撐起教育、社福與基礎建設的基礎財源,是用來幫孩子吃營養午餐、改善校舍、補助弱勢津貼和做基礎建設的。這是地方的救命錢、育兒錢、教育錢,結果現在卻被民進黨政府「違法沒收」了。
主計長當然也該知道,像宜蘭、苗栗這類人均負債全台最高的縣市,根本已經結果主計總處不僅未與地方溝通,還能輕描淡寫說「不夠可以去借(舉債)」?說這是冷血行政我都覺得太輕了。政府砍了地方補助款,等於是「底層可以沒飯吃,但中央不能少了那636億」,完全是肥中央、瘦地方。
這不是只有宜蘭的問題,而是全國22縣市人民的共同權益。補助款不是中央的賞賜,而是法律明定的義務。行政機關不能選擇性執行法定預算,更不能以政治操作剝奪地方資源。這不是財政技術問題,是赤裸裸違法,是對憲政秩序與地方自治精神的踐踏!
「吾賴」政府竟然無視法定預算的約束,違法剋扣補助款,致使如此重大的公共利益損害,我也在此告發政府公務員涉瀆職罪,並要求檢察官、調查局、廉政署依法查辦。
當政府帶頭違法,法治社會就已開始崩解;當中央集錢集權、以錢控政,地方自治不再,獨裁將成為事實。我們不能沉默、不能退讓,唯有堅定抗爭,守住法治的最後底線!
請不要讓「依法行政」變成歷史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