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轉貼! 土城國中生割喉案受害者楊同學爸爸聲明 說真的受害者的公道在哪? 身為兩個孩子爸 非常能體會這樣的心情! …

協助轉貼!
土城國中生割喉案受害者楊同學爸爸聲明

說真的受害者的公道在哪?
身為兩個孩子爸
非常能體會這樣的心情!

另外剴剴案至今真相也還不明
我們的社會安全網呢?
我們司法能保護一般人嗎?
能伸張正義嗎?

———
各位媒體朋友您好:

我是土城國中生的爸爸。
感謝各大媒體還原事實真像的報導,
幫我們主持正義安慰傷痛的父母,
感謝石一佑代表一路的陪伴,
以及大家對我們全家的支持與關心,

案發至今,
我們的心情依然悲痛,
但我們必須堅強起來,
因為除了要幫兒子伸張正義外,
還有一個女兒要照顧。
這兩名被告本毫無梅意,
只想脫罪,已無教化之可能,
希望兩人都得到應有的懲罰。

然而今日看到一則新聞未經查證,
乾妹的家長發聲,
我希望該家長可以稟持良心,
切勿中生有任意毀謗,
痛失愛子已是一輩子無可挽回的傷痛,
別在父母傷口上灑鹽,
想把風向變成我兒子的錯,

事實明明不是如此,
您卻因為偵查不公開而信口開河,
難道您是這樣教導您的小孩的嗎?
並希望檢方詳細偵辦,
還原事實真相,
讓國人知悉被告行為多麼惡劣,
盼望檢方對這兩名被告從處重刑,
以還我兒公道。

大眾安全刻不容緩,在次提出沉重呼籲,
盡速促成以下修法:

1.塗銷記錄:只要涉及刑事案件,
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

2.調查官人員審慎評估:
調查官應審慎評估自己是否能照顧好受其監督的人數。

3.少事法年齡:涉及刑事案件五年上刑期的未成年人,
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

4.家長刑責:未滿十八歲若犯刑事案件,
家長需要承擔相應的刑責,避免家長意脫產。

5.追縱行為偏差的少年:
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縱記偏差行為的少年。
避免在事件發生後互踢皮球,
而是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
而非僅僅要求抄經文。

6.中介學校:行為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
再由中介學校評估其回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
在回歸前,需與該校做好銜接工作,
而非僅僅通知學校有這個學生人學。

感謝檢察官定羈押這兩名毫悔意的被告,
否則放他們出來恐危及證人及其他學生的安全。

我們特別感謝我們的好友石一佑代表的支持和鼓勵。
聲明稿聯發言全權委托石一佑代為發言。

楊爸:楊爸 2024/04/12-
聯絡人:石一佑0912-925-888



來源摸我

關於 黑特民進黨

History will have to record that the greatest tragedy of this period of social transition was not the strident clamor of the bad people, but the appalling silence of the good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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