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142條:「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集由台灣冷門景點熱血復甦計畫 - 歐北來贊助播出) 趙冠盈:我拿到媽媽的身份證了。你願意和我一起作戰嗎?一起和家人溝通我們的想法。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208235929193081 黃士修:媽媽愛你,願意放棄自己想做的事情,反正她的人生已經為孩子犧牲很多很多了,可是你愛你媽媽嗎?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1928745275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