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黑手阻擋核電延役公投?清大院長提行政訴訟】
「核電延役公投」領銜提案人清大原子科學院院長、特聘教授李敏,今天在臺大集思會議中心召開記者會,批評府院黑手介入中選會,惡意違法阻擋核電延役公投,並表示業已委請律師提出行政訴訟,請求行政法院撤銷中選會駁回現有核能電廠延役公投的違法處分,以確保國家的能源多元選擇,並保障人民的公投權。
李敏院長指出,蔡英文總統當選後,基於「非核家園」的錯誤偏見,透過立法院多數,強行通過114年非核家園的荒謬條款(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由於民進黨激進降低核能比例的錯誤能源政策,導致台電必須大幅仰賴火力發電,進而造成空氣品質急遽惡化,人民舉頭不見青天,於是才促成了2018年的「反空污」、「減火力」及「以核養綠,續用核電」三項公投,而且均獲得民意壓倒性支持(同意票比例79.04%、76.41%及59.49%)。
李院長慨嘆,蔡政府在公投之後,雖然勉強依據公投結果刪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但仍拒絕變更錯誤的能源政策,持續偏重火力發電比例,導致空氣品質不斷惡化。李院長批評,蔡政府規劃新建電力設施不足,區域電力配置失調,電力系統過度依賴天然氣,天然氣發電成本不穩定,規劃的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超過系統的負荷,導致臺灣能源供應倒退數十年,回到頻頻跳電的年代。
李院長指出,核電平均成本每度1.29元(含拆廠與核廢料處理),是所有發電方法成本最低的。在歐美國家,核電廠運轉超過40年並非特例,台電公司一直與國外核能電力公司同步,採取適當的措施,為延長機組使用年限做準備。李院長強調,蔡政府無視客觀科學數據,惡意不啟用核四電廠,也拒絕依據國際潮流,將現有安全堪用的核電廠延役,反而大幅仰賴不穩定的其他能源,是拿民生開玩笑,政府目前的電力政策無法滿足台灣未來的電力需求,現有核電廠延長使用年限是最經濟、最易執行也最有把握的改善措施。
李院長表示,有鑑於蔡政府執迷不悟,拒絕聆聽民意,關心臺灣能源發展的人士才共同努力,在2019年先提出「核能減煤」公投案。不料,中選會先是在公聽會刻意刁難;之後又在公投提出方完全依照中選會聽證會議意旨,補正相關公投主文及說明後,直接駁回修正後的提案。李敏教授和其他關心核能議題人士並不氣餒,再提起「核電延役」公投案,不料遭到蔡政府以完全相同的手法,再次駁回核電延役公投案。李院長表示,民進黨在野時不斷強調國民主權、公投直接民權,他實在無法理解蔡政府為何如此懼怕接受公投及民意檢驗?
李院長委任之泰鼎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葉慶元律師指出,「核電延役」公投案,乃彌補政府未尊重「以核養綠」公投結果,未規劃執行現有核能電廠延役之行政作為,屬於重大政策創制,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規定。此外,中選會具有依據聽證會結論做成行政處分之義務,本案李敏院長既已完全依據聽證會結果依法修正公投提案主文及理由,中選會逾越形式審查界線質疑本案並非重大政策創制,另以聽證程序未曾提出之事由駁回提案,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中選會的駁回處分顯然違法。葉慶元律師強調,相信行政法院會撤銷中選會的違法處分,以保障人民的公投權益。
【記者會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GreenNuclear.vote/videos/446883862630132/
與會來賓(左起):
國立台灣大學 魏國彥 教授
重啟核四公投領銜人 黃士修 先生
核電延役公投領銜人 李敏 教授
泰鼎法律事務所 葉慶元 律師
中華經濟研究院 陳中舜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