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黃國昌放「偵訊示範帶」被法辦的標準,黃偉哲放深偽蔣萬安的聲音也同樣該被法辦 沈伯洋幫黃偉哲護航說:「他做的事情是要…
按照黃國昌放「偵訊示範帶」被法辦的標準,黃偉哲放深偽蔣萬安的聲音也同樣該被法辦
沈伯洋幫黃偉哲護航說:「他做的事情是要宣導」
啊你上次批評黃國昌說:「遊走在法律邊緣炒作民粹」
雙標到讓人覺得好笑,好笑程度大概就就跟你跟黃偉哲跳罷免舞一樣好笑
黃國昌在立法院質詢時播放自製的「偵訊示範帶」,目的是質疑檢察官是否涉及不正訊問,結果遭人告發偽造文書,不只被北檢列為被告,還被傳喚到案說明
如今,台南市長黃偉哲卻公開播放以AI深偽蔣萬安聲音製作的音檔,內容同樣不是本人說過的話,甚至涉及明確的政治立場與攻擊
難道只要民進黨說是宣導,深偽音檔就突然合法
在野黨說是示範,就要被列為被告、接受偵訊?
黃偉哲是否構成犯罪,當然應由司法認定
但連查都不查,卻先由民進黨政治人物出面宣布這叫「宣導」,才是真正把司法標準玩成綠色橡皮筋
按照查反毒油影片的標準
請問刑事局,什麼時候要去敲黃偉哲的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