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笑死,蕭敬嚴一初選結束就馬上變臉,在這之前表現像個俗辣仔,這種人能當民意代表鬼才信。
首先,要講民主當然要先談法治。
蕭敬嚴在過去早就被「停權三年」,結果沒有什麼正當理由就「改為停權一年」。
這就像一個詐騙犯本來要關三年,結果沒有理由就直接假釋讓他出獄,這合法合理嗎?
所以從一開始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更沒資格談什麼民主。
「根據《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40條第2項,停止黨權處分自考紀會「核備之日」起算。考紀會已於4月13日核備處分,從那一刻起,蕭敬嚴依法已無黨權」
也就是說,蕭敬嚴在被國民黨考紀會核備「停權」後,就沒有黨權再去做參選的動作。
是程序違法的問題,而且以蕭敬嚴的行徑,放在任何一間企業都是會被馬上開除的水準。
我就問啦,哪一間企業可以容忍員工到處上節目用奚落、嘲諷、羞辱的方式,對起碼十人以上的同事進行攻擊?
於情於理於法,蕭敬嚴都站不住腳。
而現在綠營大量聲援蕭敬嚴,更坐實的民調沒有排綠的情況下,就是會被灌票。
黑特民進黨 The night is darkest just before the daw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