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跟卓榮泰拿災民當政治籌碼,事實打臉:#總預算沒過也不影響政府救災 718億新興計畫(包含治水防洪預算)早就通過了…

賴清德跟卓榮泰拿災民當政治籌碼,事實打臉:#總預算沒過也不影響政府救災

718億新興計畫(包含治水防洪預算)早就通過了...

賴清德跟卓榮泰拿災民當政治籌碼,事實打臉:#總預算沒過也不影響政府救災

718億新興計畫(包含治水防洪預算)早就通過了,是卓榮泰在卡公文而已。

要論法,卓榮泰就是在玩文字遊戲,為什麼?

根據災害防救法第第 57 條之2:

「各級政府編列之災害防救經費,如有不敷支應災害發生時之應變措施及災後之復原重建所需,應視需要情形調整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支應,不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白話就是:如果現在的救災錢不夠,政府可以「打破不得流用的規定」,直接把其他還沒用到錢拿來應急救災。

根據預算法第83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三、重大災變。
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只要是重大災情賴政府都可以提出特別預算。

所以從頭到尾不存在沒有解決方法,只有賴政府想解決掉在野黨,就這麼簡單。

發生災情還有心思玩政治鬥爭,民進黨真是個爛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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