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基金會賠償的共產黨員_林秋興
#賠償家屬600萬元
林秋興,民國13(1924年)生,桃園人,因長的像西方人,綽號「美國林」,中國共產黨地下黨員。
民國38(1949年)10月間,中國共產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領導人蔡孝乾,指示省工委臺北市工作委員會書記郭琇琮交代林秋興帶著有關臺灣省高雄、屏東、臺南、基隆、臺北東部、新店等軍事地形圖、潮汐、水路圖等圖表,以及用顯影液寫了一篇進攻臺灣的意見書等,送往香港,交付共黨港臺聯絡人。
林秋興於10月8日到基隆要搭船時,被他的憲兵親戚舉報,遭憲兵第四團逮捕,解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法辦。林秋興被捕後,郭琇琮唯恐受到波及,遂轉往宜蘭、羅東等地發展組織,建立蘭陽地區工委會。
民國39 (1950年)5月,林秋興被移送軍法處法辦,6月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安潔字第0287號判決,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經呈送國防部、總統府同意後,確定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於7月13日執行槍決。
民國87 (1998年)7月27日經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三十三次董監事會審查通過予以補償,獲得最高六十個基數,賠償家屬600萬元。
民國108 (2019年)2月27日,經民進黨促轉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三十三次董監事會會議紀錄:
https://www.228.org.tw/_files/ugd/c92d01_37de0a0b65c34cab80a6cd908c75d295.pdf
黑特民進黨 The night is darkest just before the daw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