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詢後,這個造謠帳號的IG疑似還有自己的照片,所以有可能不是假帳號(可能啦)。 災害防救法第 53 條 2.明知為有關災害之不實訊息而為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通報者,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不知道有沒有觸法,就貼一下法條看看。 轉載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