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違憲解散政黨!禁止參政! 根據本次大法官「國會改革法違憲理由書」第五條人事同意權之第1項提到:「不得『實質妨礙』總…

藍白違憲解散政黨!禁止參政!

根據本次大法官「國會改革法違憲理由書」第五條人事同意權之第1項提到:「不得『實質妨礙』總統或行政院憲法職權之行使」,也就是說藍白如果阻擋大法官、NCC等人事任命,就是違憲行為!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款:「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所以「實質妨礙」人事權行使,就是「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憲法法庭可依照《憲法訴訟法》第77條宣告政黨解散!

綠只要繼續抹紅藍白,就可以根據《國家安全法》參考第2條及其第1項:「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因為發展政黨本身就是一種組織,而且找不到證據就用《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3項的「未遂犯」來懲罰!

最後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6 條第4項中的違反國安法條款,可直接褫奪公權,禁止參選!所以持續抹紅是有政治陰謀的!

所以憲法法庭一日不癱瘓,藍白就離政治死亡一日邁進!如果在野黨和不理解到事情嚴重性,那遲早要被強制解散,並且無法參選!清德宗的德意志帝國就完成了徹底獨裁!

如果藍白只會「深深的遺憾」,或者「善用未被宣告違憲的職權」如此唾面自乾的軟弱,繼續幻想軟弱可以委曲求全,最終只是過眼雲煙!

來源摸我

關於 黑特民進黨

History will have to record that the greatest tragedy of this period of social transition was not the strident clamor of the bad people, but the appalling silence of the good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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