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廢除圖利罪! 民眾黨支持者覺得自己的主席受到違犯某條法律的調查,就說這條法律有問題,那這才是真正的司法迫害!法應從事不從人!這才是法治台灣的基礎! 反而民眾黨現在最需要的是證明京華城案沒有圖利特定財團,而是圖利台北市民,財團只是賺取應有的利潤,這可以透過智庫專家研究調查出具報告作為說帖,這樣才能重建社會大眾的信心! 畢竟過去柯市府曾經以圖利罪移送馬英九以及市府官員李述德,昨是今非反而更傷,而此時號招小草上街反而坐實這樣的困境! 最後,我譴責北檢「偵查不公開的偵查公開」的東廠辦案,呼籲在野黨盡速針對北檢洩密問題,加以告發,並且要求NCC管理特定媒體違反偵查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