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大概是我看過最瞎的交保理由了 法院自己都說在「貪污罪」方面,「依聲請書所附卷內供述及非供述證據判斷,#此部分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但「至聲請人認為被告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之情事,進而影響相關公務員及證人等情,#然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後迄今已逾1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 我真的是會笑死,一堆民進黨桃園議員三不五時到今年都還在歌功頌德鄭文燦好棒棒,你跟我說沒影響力? 他前陣子還當過行政院副院長欸,還多次到桃園來欸,你說沒影響力要確定欸! 要說沒影響力,桃園三寶一定第一個不同意啦! 轉載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