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立法)與行政(機關)本來就是相互制衡監督的關係,
行政(市政)需要有議會(立法)監督,
才能夠對行政產生制衡的效果。
不然就通通給行政機關玩就好啦,幹嘛用議會(立法)監督?
就是怕行政當皇帝惡搞、損害民眾權益嘛,
所以讓民意代表來代表民眾監督。
如果用議長有弊端(?法律都還沒證明)
當作拒絕議會監督的藉口,
不管如何就是繼續睡、繼續裝死,那台南肯定就是台南國了!
繼續沉睡吧!
反正台南國皇帝市長,市民無庸置啄!
民主國家都做不到的自立為王,在台南終於成真!
萎災!台南國!
如果有人問我今年是哪一年?
本熊會說:清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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