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第三講說「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結果被打臉台灣有十幾個人參加中華民國制憲。

總統...

賴清德第三講說「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結果被打臉台灣有十幾個人參加中華民國制憲。 總統…

賴清德第三講說「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結果被打臉台灣有十幾個人參加中華民國制憲。

總統府馬上硬抝:「總統演講原意是指當年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

這真的太抝了啦,講錯就說總統口誤就好了,明明一開始講的是「台灣沒有派人參加」,現在又抝成「沒經過台灣人民普選」。

那美國第一部憲法也沒有經過全民普選的代表去參加制憲阿,而且18世紀末的美國,「選舉權」通常只限於成年白人男性、擁有財產者。女性、非白人、奴隸、貧民、大多數勞工階級都沒有投票權。

很多國家初期的憲法都不是普選的代表去制憲的,總統府在那扯普選也太好笑,綠營側翼跟名嘴還扯什麼中共人大,笑死。

賴清德第一講當考古學家被笑、第二講當納粹獨裁扯「打掉雜質」、第三講要當歷史學家翻車被打臉還不認,清德宗真的最有風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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