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種涉詐領保險理賠的議員參選人,蘇巧慧認同爸爸的力挺嗎?以後新北市民發生這種事也可以推托給過世的阿嬤? 兩天前我質…
請問這種涉詐領保險理賠的議員參選人,蘇巧慧認同爸爸的力挺嗎?以後新北市民發生這種事也可以推托給過世的阿嬤?
兩天前我質疑民進黨議員參選人確定就是跟高雄一起涉詐欺的人士是同一人。
林浤澤回應非常的妙,但凡是一個正常人大概都聽不太下去。
1.「阿嬤因擔心我,有時去看醫生也會拿著我的健保卡掛號。我接到檢察官訊問通知時,才知道阿嬤的行為,我也據實向檢察官說明,並且同意是不對的行為」
然而,翻開法院紀錄,情節卻顯得有些「專業」。
由林浤澤先去中醫診所「佯稱傷病情」首診,接著才由阿嬤「偽刷健保卡佯裝就診」。
如果林先生從頭到尾都不知情,難道是阿嬤有未卜先知之能,幫孫子預演了受傷的劇本,還順便幫孫子去診所「掛號」掛出了整份不實電磁紀錄?
如果是真的有生病,為什麼檢察官跟高雄法院的紀錄寫了你是「佯稱傷病情」?
2.林浤澤又說「我長期參與飛盤賽事,有受傷風險,因此都會加入保險以因應醫療需求」。
不對啊!但法院紀錄卻寫著,這是林浤澤向保險公司投保「短期險」,並在偽刷健保卡後,拿著診所開立的不實診斷證明書、收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如果說掛號是阿嬤代勞,難道保險理賠申請書也是阿嬤背著孫子偷偷填寫、偷偷寄出,然後理賠金再「不小心」匯入林浤澤的帳戶,而林先生卻以為那是天降甘霖?
3.林浤澤表示「檢察官因我的坦承,於111年5月3日給予我緩起訴(暫時不予起訴)」
大哥阿「緩起訴」不等於「沒做過」,身為法治社會的公民,必須幫林先生複習一下法律常識:
「緩起訴」的前提通常是「被告坦承犯行」。
法院紀錄寫得很清楚,這是「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涉及的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未來若林浤澤進入公職,是否也會延續這種「出事推給長輩、被抓才說反省、沒被關就叫清白」的高標準?
請問蘇巧慧你認同這種作法嗎?這是一個要參選的人面對錯誤該有的態度?
別閃躲了,林浤澤是蘇貞昌少數公開力挺的議員參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