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公投的反方辯論人選難產了。 行政院至今不敢派反方代表,全廢台原本說10月15日公布,今天已經10月27日,沒有下文。 倒是陳英鈐、林佳和,兩個法律學者出…

核電公投的反方辯論人選難產了。

行政院至今不敢派反方代表,全廢台原本說10月15日公布,今天已經10月27日,沒有下文。

倒是陳英鈐、林佳和,兩個法律學者出來吠。

2018年公投,行政院直接放棄好幾場辯論,隔年被監察院糾正,時任中選會主委正是陳英鈐。

以及,我絕食抗議,也是因為中選會偽造文書,竄改公投連署書。

偷喝豆漿果汁的林義雄,整天被抓出來鞭。

陳英鈐專長行政程序法,結果打行政訴訟輸給黃士修,我可不是法律本科的呀。

他這次跳出來說,立法院提出的核電公投,沒人知道案子通過後的法律效果。

拜託,理由書已經寫了。

所謂「使用核電振興經濟」,是在核四廠區興建大型機組或SMR,搭配核能產氫、海水淡化、碳捕捉封存等等。

法律人不可以當文盲。

而且他的說法,跟前陣子詹順貴一模一樣。

詹順貴在法庭上連續輸給我五次,還被法官手把手教他重寫訴狀,我可不是法律本科的呀。

另一位林佳和,去年核三公投時,代表法律學者連署反對。

結果賴清德總統宣布重啟核三、加碼核二,林佳和乖得跟狗一樣。

他這次跳出來說,國民黨沒有認真推公投。

拜託,是你們反核方沒有認真反對吧,連反方名單都派不出來。

前陣子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投案,林佳和說是要廢除環境基本法的非核家園,立法院不能提法律複決公投。

結果被中選會打臉,核電公投標的是「廢除非核家園政策」,並正面表述作法為「使用核電振興經濟」。

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符合重大政策要件無疑。

先紮一個稻草人,再說公投違法,到底如何在法律系教書?

法律人不可以當文盲。

行政院派不出反方代表,陳英鈐、林佳和自以為那麼會講,不如讓他們出戰第一二場吧。

第三四五場也快點亮相,醜媳婦總得見公婆。

雖然這年頭反核已經變過街老鼠,但不能一輩子窩在老鼠洞啊。

聽話!讓我康康!

11月28日,大家記得領公投票,教訓反核仔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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