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不想講明的,看到豬頭三宣稱「拍照代表光明正大」,那我們就來拆一下拍照的意義好了。
注意豬頭陣營的宣告:「因為捐款人們怕被查水表,所以不願開立收據」
但是捐款人願意留下「拿著現金的照片」?
如果是為了表達感謝、紀念,大可以兩人拿著紀念品、不具名感謝狀合照,即使被公佈也不會被查水表,何必要 #拿著鈔票留下紀錄?
拿鈔票只能證明一件事:
「#我把這些錢交給他了」
「#我把這些錢交給他了」
「#我把這些錢交給他了」
捐錢的人當然沒有失智,他不需要靠這張照片證明、回憶自己曾經捐獻的事,他可以寫在自己的小本本裡。
那麼為什麼要留下兩人拿錢的照片?
也許、可能、大概、或許,這張照片是留給「照片內沒有出現的第三人」看的。
這張照片說的是:「我確實把錢交給他了。」
什麼狀況下,捐款人有必要向別人證明「我確實把錢交給他」?
這個錢到底是誰的?
為什麼捐?
捐了為什麼不要收據但是必須留證明?
套一句該捐款人今天被問及此事的答覆:窩不知道。
黑特民進黨 The night is darkest just before the daw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