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不想講明的,看到豬頭三宣稱「拍照代表光明正大」,那我們就來拆一下拍照的意義好了。

注意豬頭陣營的宣告:「因為捐款人...

本來不想講明的,看到豬頭三宣稱「拍照代表光明正大」,那我們就來拆一下拍照的意義好了。 注意豬頭陣營的宣告:「因為捐款人…

本來不想講明的,看到豬頭三宣稱「拍照代表光明正大」,那我們就來拆一下拍照的意義好了。

注意豬頭陣營的宣告:「因為捐款人們怕被查水表,所以不願開立收據」
但是捐款人願意留下「拿著現金的照片」?

如果是為了表達感謝、紀念,大可以兩人拿著紀念品、不具名感謝狀合照,即使被公佈也不會被查水表,何必要 #拿著鈔票留下紀錄?

拿鈔票只能證明一件事:
「#我把這些錢交給他了」
「#我把這些錢交給他了」
「#我把這些錢交給他了」

捐錢的人當然沒有失智,他不需要靠這張照片證明、回憶自己曾經捐獻的事,他可以寫在自己的小本本裡。

那麼為什麼要留下兩人拿錢的照片?
也許、可能、大概、或許,這張照片是留給「照片內沒有出現的第三人」看的。

這張照片說的是:「我確實把錢交給他了。」

什麼狀況下,捐款人有必要向別人證明「我確實把錢交給他」?
這個錢到底是誰的?
為什麼捐?
捐了為什麼不要收據但是必須留證明?

套一句該捐款人今天被問及此事的答覆:窩不知道。



來源摸我

關於 黑特民進黨

History will have to record that the greatest tragedy of this period of social transition was not the strident clamor of the bad people, but the appalling silence of the good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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