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黃士修被賀立維提告妨害名譽一案
本人黃士修,被屏東縣核安委員賀立維提告。事由為十二年前,我踢爆他冒充清大核工教授。
去年立法院公聽會,我質疑在場的賀立維,「你幾年前冒充清大核工教授,依我大中華民國律例,冒充清大核工教授該當何罪?是否會影響你在核三監督委員會的專業評估?」
2014年,賀立維冒充「清大核工教授」參加台灣企業領袖論壇,系主任葉宗洸教授嚴正抗議。主辦單位刪除錯誤資訊,向清大校方致歉,並表示該頭銜乃賀立維自行提交。
葉教授明確指出,清大核工系創立以來,從未聘賀立維為兼任或專任教授。
2015年,賀立維參加能源座談會,神秘兮兮地向葉宗洸教授出示前校長毛高文簽印之聘函,卻刻意遮蔽關鍵內文。
葉教授再次向人事室查證,確認完全沒有賀立維之聘任與開課紀錄。其所稱之聘函,僅為校外共同指導之口試委員,依照學術基本倫理,斷不可自稱為本校教授。
我也回清大講過幾次課,難道我能對外宣稱自己是清大教授?當然不行。
然而,賀立維因我在立法院公然揭露此一事實,假借司法手段封阻正當監督。
今日出席偵查庭,在我提出答辯之後,賀立維改口說,他當年在中科院核研所服務,指導過兩位清大核工系的碩士生,所以是「清大的指導教授」,沒有自稱「清大核工教授」。
可惜,賀立維忘記我有截圖,十二年前他提交的頭銜是「清大核工教授」,自證招搖撞騙,賴也賴不掉。
這樣的人,竟擔任屏東縣核三監督委員會的核安委員,真的沒問題嗎?
來源摸我
黑特民進黨 The night is darkest just before the dawn.